2020年防非宣传月
1、什么是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指未经批准从事依法应由证券监管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批准,应受法定监督的证券发行和经营证券期货业务的活动。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具有涉及面广、欺骗性强、危害性大、蔓延速度快等特点,是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毒瘤,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中小投资者一定要注意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2、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具体有哪些形式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编造公司即将在境内外上市或股票发行获得政府部门批准等虚假信息,诱骗社会公众购买所谓“原始股”;二是非法中介机构以“投资咨询机构”“产权经纪公司”“外国资本公司或投资公司驻华代表处”等名义,未经法定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非法买卖或代理买卖未上市公司股票;三是不法分子以证券投资为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诈骗群众钱财。近年来,随着监管部门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花样也不断翻新,投资者需要小心识别,防止掉入这些陷阱。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不法分子往往使用虚假身份和虚假信息,通过夸大宣传、承诺收益等手段,以各种形式作掩护,引诱投资者上当受骗。不法分子骗取投资者钱财后,往往立即挥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
3、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如何处理?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查处和善后处理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您的权益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侵害后,为使不法分子及时得到查处,尽可能挽回损失,请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向当地工商部门、证券监管部门反映。请您妥善保管好合同、汇款单、银行流水等凭证,提供给政府有关部门,以便政府部门查处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维护您的权益。
特别提醒您,不法分子骗取您的钱财后,往往立刻挥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您的损失往往是追不回来的。请您务必保持理性投资心态,珍惜自己的钱财,主动远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谨防上当受骗。
对于防范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我们既要保持高度警惕
又要学习如何辨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若您有关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线索
或您受到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侵害
请收集证据
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
或向当地证券监管部门、工商部门反映
请记住以下防非口诀
加固思想防线,减少盲目冲动
远离杠杆乘数,清除风险隐患
4、如何辨识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近年来,随着政府对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不法分子从事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手法不断翻新,非法活动的隐蔽性也越来越强。尽管这样,您只要掌握以下几种方法,就可以轻易识别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1)辨识主体资格
按照规定,开展证券期货业务,需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取得相应业务资格。未取得相应业务资格而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的机构,是非法机构,请您不要与这样的机构打交道。您可以通过以下网址查询查询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息,或者向当地证监局核实相关机构和人员信息。
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
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
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
(2)辨识营销方式
不法分子往往自称“老师”、“股神”,以知道“内幕信息”、能够挑选“黑马股”,只要跟着他做,就能赚大钱的说法吸引投资者,而合法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是不能这么做的。对于这样做的人,请您不要相信。证券期货交易是有风险的,不可能稳赚不赔。
(3)辨识互联网址
非法证券期货网站的网址往往采用无特殊意义的字母和数字构成,或在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网址的基础上变换或增加字母和数字。您可通过证监会网站或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查看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网址,识别非法证券期货网站。请您不要登录非法证券期货网站,以免误入陷阱,上当受骗。
(4)辨识收款账号
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只能以公司名义对外开展业务,也只能以公司的名义开立银行账户。而非法机构往往以个人的名义开立收款账户。如果有人要求您把钱打入以个人名义开立的账户,请您果断拒绝。
5、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十大陷阱
(1)广播电视“证券专家”免费诊股
不法分子利用广播电视证券节目,通过买通所谓的“特约嘉宾”、“投资分析师”、“著名财经名人”等“证券专家”,吹嘘、虚构历史业绩,以免费诊断、送黑马股为诱饵,诱导投资者发送短信或者拨打节目上预留的联系电话,以达到最终骗取会员费、服务费的目的。
(2)网络媒体吹嘘荐股业绩制造“股神”
不法分子通过建立网站、博客、论坛以及QQ、MSN等网络通讯工具,点评大盘、推荐股票、授课教学,吹嘘或虚构过往“辉煌”业绩,编造出某位“股神”、“荐股专家”,吸引投资者成为其会员,骗取会员费、学员费。
(3)电话、手机短信“撒网钓鱼”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服务公司群发手机短信,谎称能推荐大牛股、捕捉黑马,吸引投资者注意;同时招收大量低学历人员使用事先培训掌握的统一“营销话术”,以提供内幕信息、保证高额回报为诱饵,花言巧语、反复纠缠向投资者推荐股票,骗取服务费。
(4)销售荐股软件及虚假宣传
不法分子打着信息科技公司、软件开发公司的旗号,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进行夸大宣传,吹嘘软件的荐股能力,宣称软件能识别“主力”、“庄家”资金流向,能准确提示股票买卖时机,吸引投资者的关注或试用。然后再由业务人员引诱投资者购买软件,并在客户使用软件过程中进行股票推荐。不法分子以销售荐股软件为幌子,将非法投资咨询作为软件的功能和后期服务,把高额的收费隐藏在软件的销售当中。
(5)谎称私募基金有“内幕消息”
不法分子利用中小投资者对私募基金投资能力的胜任,打着“私募基金”名义,声称有“内幕消息”和“资金支持”,虚构并展示“屡荐屡中”战绩,骗取投资者信任,收取投资者服务费或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合作分成。实质上,这些机构往往只是一些普通投资者,有些甚至是学历低且缺乏投资经验的年经人,他们在网站上所谓的“专业报告”,也往往是四处拼凑或者盗版文章,甚至杜撰小道消息。
(6)代客理财承诺收益分成
不法分子以“承诺收益”、“利润分成”、“坐庄操盘”等形式吸引投资者合作炒股,他们通常会以账户、资金均在投资者自己手中来打消投资者顾虑,以对客户承诺投资收益或无投资损失为诱饵,诱使客户交出账户操作权,同意其直接代替客户操作。实质上,不法分子往往对多个投资者的账户进行反向操作,然后根据投资者盈亏情况分别采取分成和置之不理的做法,即对赚钱的投资者要求收益分成,对亏损的投资者就一走了事。
(7)假冒或仿冒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不法分子利用投资者对合法机构,特别是实力雄厚、市场影响大的机构的信赖,使用与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市场专业机构近似的名称蒙骗投资者,或者假借与合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合作,甚至直接假冒合法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名义进行诈骗。不法机构通常借用异地合法机构之名,利用投资者不方便进行现场核实以实施诈骗行为,提高诈骗成功的机会。
(8)公司即将“境外上市”
不法分子以相关公司即将在境外证券市场挂牌上市为诱饵,承诺“年底保证上市”、“到期回购”,销售原始股、可转换股票的债券等,以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这些公司往往在境外或内地进行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开设官方网站,介绍产品服务并发布上市进展情况,在投资者缴纳款项后,非法机构还出具伪造的股权证明,具有较高的迷惑性。
(9)代理境外证券期货交易
不法分子以代理境外证券、期货等交易为由,吸纳客户资金开立账户,进行虚拟交易,骗取客户钱财。实际上,非法机构声称的交易系统并未连接合法经营的交易所,其收到客户资金后,只是按客户指令进行虚拟交易、“对赌”交易,目的就是骗取投资者交易费用。
(10)“会员升级”、“补款退赔”
不法分子推荐股票造成投资者亏损后,通过更换所谓更高级别的业务人员,蛊惑投资者购买更高价格的软件,或者参加更高级别的会员组缴纳更多的“会员费”,或者欺骗投资者需要补交较小金额的资金才能全额收回全部投入的资金,使投资者支付的费用越来越多、股票的亏损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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